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

糟糕

上星期妞妞在學校「打人」。
情況大致是:那天上體能課,大家排隊依序前進,妞妞插隊,被插隊的大班女孩生氣,妞妞就動手打了她。被打的大班女孩就生氣跑開,老師一問之下知道是妞妞插隊還打人,叫來妞妞問清楚,妞妞堅持他沒有插隊,於是老師又找來前面的兩位男生,兩位男生均證實妞妞插隊。妞妞仍堅持他沒有插隊,非常非常的堅持,但是又無法證明自己真的沒有插隊,於是老師讓被打的女孩打妞妞,讓她出點氣,可是妞妞立刻反擊。但因為妞妞沒法證明自己沒有插隊,兩位證人的證詞也都證實插隊的是妞妞,於是要妞妞向同學道歉,妞妞道歉了,事情就這樣告一段落。

整個事件最讓我困擾的是:妞妞堅持她沒有插隊。回家我跟妞妞談起這事,她還是很困惑地問我:「為什麼我的同學都不相信我?」我告訴他:「她們只是說出他們看到的。」

不只一次的,妞妞沉醉在自己的最有利環境中。為了規避責罰否認犯行,偏偏我們家的罪犯只有她一位,用不上柯南就可以破案。可是妞妞可義正嚴詞的說出:「不是我!」說真的,除了你還有誰會拿剪刀割桌子?會把書剪一剪?會筆心抽出來玩?會拿色筆畫地板???

犯錯沒有關係,要勇於承擔!相較於打人,我更擔心於妞妞可以這麼大聲的說謊!!「這傢伙以後如果從政應該會飛黃騰達!」在選戰煙硝戰火中有感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