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

零用錢

小時候,媽媽從來沒給過我們固定的零用錢,吃住都在家裡,而且家裡就開文具店,爸媽也挺會買些有的沒的零食,好像沒有任何花錢的理由,只有在校外教學的日子媽媽會拿個一百元讓我們自己去買校外教學想吃的零食。一直到高中住校開始才有固定的生活費。但是,爸爸不一樣,爸爸會偷偷塞點小錢給我們,讓我們享受一下上合作社的樂趣。

說來同一個家庭長大,我們三姊妹的花錢哲學也大大不同:大姊一直是省吃儉用,念高中念大學雖不曾打工但也存了不少錢;我是收支平衡路線的,有多少花多少,所以存不了錢;妹妹是總能有辦法凹到連不屬於她的錢也花光了!

理財這件事,實在也是不知,如何教起,但孩子總該對「錢」開始有些概念。

於是,妞妞上小學了,我開始每個星期給零用錢,零用錢怎麼給?給多少?這還真是有些不知所措,雖說吃住花用都在家,這年頭學校也沒有合作社福利社這地方了。

我請教了過來人之後,過來人給了這樣的建議:
設兩個存錢筒,一個存「文具」,另一個存「玩具」。
顧名思義,文具的存錢筒專款專用,只能用來買文具用品,孩子在學校的各項文具只要弄丟或損壞都由這項專款支付。(父母還是負責首購)這樣能讓孩子更愛惜它的文具用品,丟了不見了會去找、壞了會心疼。
那玩具存錢筒就是讓孩子隨意購買,依她個人高興想買什麼買什麼,零食玩具都可以,但我還是要求零食要經過媽媽同意,或自己看看成分中沒有「有數字的人工色素成分」。

那給多少呢?目前妞妞一年級,我每個星期給她60元,30元放文具存錢筒,30元放玩具存錢筒。開學至今,妞妞沒有一個星期忘記的,每個星期六都會提醒媽媽,這個星期的零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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